一辆大劳停在十米外。
约翰冷着脸下车,提前发现陈皓了,径直走来:“陈先生,你太过分了!”
“约翰先生这是怎么了?”陈皓假装不解。
“你已经把液晶电视,对应技术专利出售,现在又换个名头……”
“约翰先生。”
陈皓略微皱眉,指着街对面:“我劝你去买一台,拆机看看跟液晶电视,是不是相同技术。”
“我卖给你的,是液晶电视,不是等离子电视!”
“难道把液晶电视卖给你,其他类型电视都不能研发?”
说完。
他假装怒气冲冲离开。
约翰傻眼了。
什么意思?
他以为,陈皓是挂羊头卖狗肉,把液晶电视换个壳——这就涉及侵权了。
可……
难道自己错怪对方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