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达美在内心祈祷。
然而麻烦事并没有减少。
同事给她介绍朋友也提上了议程。
男方是本地人。甚至连馨慧都认识,笑眯眯地说:“初已哥哥黑黑的,长得帅帅的,有时候也来买东西。”
常达美先和林初已加了微信,两个人聊了几句,对方不油腻,也为难人,倒是没什么坏印象。和同事也抬头不见低头见,常达美决定至少跟对方吃个饭。
“你有什么忌口吗?”林初已问。
“没有诶!你问的好仔细喔!”
那时候,常达美爽朗得像个两百斤的皮卡丘,一点都没往深处想,只沾沾自喜以为林初已是个爱操心的热情小伙。
等来到那间起“恐龙”这种奇怪名字的餐厅门前,她才像从头被泼了一盆水似的清醒过来。
常达美和林初已面对面坐着。
灯光,完美。
餐具,完美。
气氛,完美。
就连男侍者也这么完美——废话,她花了六、七年去喜欢的男人,能不完美吗?!
黑白亮色的制服勾勒出肩膀与腰背,直抵脖颈的领带、收拢的袖口,亲和力与不可侵犯嵌合得恰到好处,令人咂舌的还不仅限于此。那张脸光彩夺目,几乎让人忘记他从事的是服务业。最后垂着眼说上一句问候的话:“感谢各位光临Dinosaures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