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景尧抬眼看着她,明珠今日还穿着旧款的旗装,人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,可她即便没有穿时下流行的洋裙旗袍,光是这旗裙,就已是十分明艳。

    结婚了,从前是发辫,现在盘起了发髻,也没戴什么首饰,就耳边简简单单一珍珠发卡,把人衬得珠圆玉润,一身富贵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她是格格,所以天生贵胄。

    赵景尧侧目看着她,不由感叹地点了下头:“格格英明,听您这么一说,但凡有条件之人,都愿养生了。”

    一板一眼的,明珠失笑:“我说过好几次了,不要一直格格格格的叫,这京中格格就好几十,北城就占了七八个,要是从前,还算个名头称呼,现在听了只剩唏嘘了。”

    赵景尧迟疑地看着她:“那……”

    明珠大大方方地拍了他肩臂一下:“就叫我明珠吧,我和你没什么分别,用不着局促。”

    或许是她的笑容晃花了眼,赵景尧立即叫了一声:“明珠。”

    明珠点头,很是高兴:“那我就叫你景尧了。”

    上辈子她们就是这么互相称呼的,现在她很高兴找到自己的小伙伴,就和赵景尧闲聊了起来,不知道为什么,赵景尧听着她说话,总觉得她对自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,这让他慢慢放松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是发自内心的喜悦,明珠当然没有察觉到自己对他太过于熟稔了,她还想着,等药铺这边的事告一段落,就去找山杏,两个人正说着话,药铺当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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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书瑶穿着粗跟高跟鞋,走起路来哒哒哒哒的。

    她看见金明珠在柜里,先是怔了一下,随即走了过来: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

    明珠回身,走到柜台前面,笑吟吟地看着她:“关你什么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