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钟和开着通往图书室的暗门,方承越坐在吸烟室的沙发上,没听太清楚,从那几句提高声音的对话里连蒙带猜的知道了大概。
方承越默默观察她那只体态优美、聪敏灵动的一千,虽然只是一只猫,仍能在它身上看到豹子般的野性美,且精力充沛。
他又深深看了她一眼。这猫似她,活的非常有边界感,从来不屑于主动冒犯别人。可爱的时候招人爱,可恨的时候也叫人恨的牙痒痒,偏偏他们自我感觉很好。说他们仙气十足,他们却牢牢的捍卫自己的尊严和领地;说他们世俗,他们偏偏又和世人保持着清冷的距离。
看来无论是她父亲,还是她母亲,似乎都不教她容忍,所以她不是一个佛性的人。
钟和闻言故意说的很夸张,装的像只大尾巴狼,“我刚才看你也没给他面子啊,那可是你未来的继父,你母亲和他成婚后,你们可是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,人沃克勋爵也说了,‘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’,我瞧着你好像把他给得罪了,怎么办,以后还要不要和他们一起过日子?”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,连钟和也想得到。
“谁说我要同他们住在一起?”
“不住在一起那怎么成?你一个未成婚的姑娘家,到时候住哪里?”钟和一副很替郑征西的出路着想的样子,“不如过了春节和郑公一起回宝安城啦,我同你讲,宝安比伦敦的气候好太多,我保证你去到那里一定会后悔去晚了……”
郑征西看着喋喋不休的钟和,觉得这人分明就是个男版的谈画眉,连这股子自来熟又爱管闲事的劲头也像。
方承越微微皱眉,叫停钟和,“别乱讲,赛琳还有一年半才毕业。”
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,钟和不满的斜了方承越一眼——他这是为了谁?
方承越没想到她母亲会这个时候结婚。来伦敦前,郑宝安知道他准备从上海出发,特意交待他去找一个相熟的京城古董珠宝商挑几样首饰,说这人最近在那边新开了一家珠宝铺子,准备把从王府公卿大院里收到的货销往上海。他当时还以为郑公买给他女儿的,不过从单子上看那些珠宝的款式,又不像为年轻女子所用。
前几日,方承越把一对装在黄金匣子里的玉镯子和另外几样宝石耳环、胸针等首饰交给郑宝安,他一一过目,特地把玉镯子拿出来看了又看,神色颇为动容,半响才说是送给她母亲的结婚礼物——光是一对玉镯子就40几根大黄鱼,郑宝安对前妻当真够阔绰。
他知道,郑宝安素来是一个相当节俭的人,甚至有些自苦,除了一对皮鞋一直穿到磨破鞋底,他总是一席长衫示人,以不变应万变,这个当今华夏最能挣钱的男人,挣到的钱却从不花在自己身上……
钟和不顾方承越的阻拦,大大咧咧的说,“赛琳已经名震西方,文能以笔代刀砍小人,武能挥动画笔挣英镑,大学不念了又何妨?”
“什么话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