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倩能考进年纪前十,语文自然不差,程曦说她“贱骨头”,她当然听懂了。
王倩垂眸,眼底愤恨的光一闪而过。
程曦身上穿的校服虽然普普通通,但是,她脚上那双纪梵希的运动鞋,都够她三年的学费了。
她从小出生在优渥的家庭,要什么有什么,估计不懂她为了省回家的200元车费,暑假连家都不回的人,是什么样的感受吧?
这样的人,来跟她谈骨气?
王倩抬起头,淡漠地看着程曦。
她的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,“倘若易地而处,你又能比我好多少呢。”
说完拉着郑娇娇走了。
“她说这话什么意思!”田兰气得跺脚,“她自甘堕落,难道就觉得所有人都会跟她一样了?”
“人各有志,由她吧。”程曦看着王倩瘦削的背影,觉得有些可惜。
人生在世,想要活得顺遂,多少要用些手段,这无可厚非。
程曦自己也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,她能理解王倩的做法,却不能接受,她利用自己的好朋友来达成目的。
那么聪明的女孩,如果能静下心来,耐得住寂寞,一定会有更好的成就。
程曦想起了耶稣和彼得的故事。
如果彼得当初愿意不嫌麻烦,捡起那块马蹄铁,就不会有他之后为了捡耶稣故意丢下的樱桃,狼狈不堪的弯腰18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