靓靓去厨房煮汤圆,珍珠一样的小白糯米丸子,洒上桂花糖,汤圆寓意缘分和团圆,老家人搬家时候的传统习俗,寄托着美好的愿望,成栎以前在亲戚家吃过,虽然他不爱这种糯米甜食,但还是都吃光了。
靓靓把厨房稍微收拾了一下:“我走了,等下还要上班。如果东西落我那里,你自己去取就好了。我下周要云南三个月。”
“好。”
“成栎,你能帮我照顾一下胡萝卜吗?我不放心把他托给别人。”
“没问题。”成栎一口答应:“你给我个准确时间,到时候去你那边把胡萝卜捎过来,还有,列张清单给我,平时他要吃什么的。”
靓靓关上门之前,向屋里的成栎瞥了一眼,心里有点堵,从今以后,见面的机会更少了:“再见。”
成栎搬走了。靓靓把房间整理了一下,顺便整理要去中州的衣服装备,开了窗户透透气,虽然成栎住的时间不长,但每个角落仿佛都留着他的味道。
一个下午都在洗刷刷,胡萝卜在家里窜来窜去,脚丫子把刚洗的地板都踩脏了,靓靓呵斥了一声,猫咪委委屈屈的黄眼睛看着她,仿佛在控诉她的无理取闹。哎,干嘛把气撒它身上。
“成栎搬走了。以后还是只有我陪你哦。”靓靓蹲下身,对猫咪自言自语,“他走就走了,有什么了不起的,程靓靓你脑子清醒一点。”可是,还是很想哭是怎么回事。
靓靓站在自己的大书架前,工作后这几年书买的真多啊,刚开始的时候是装逼,觉得别人都在追剧追爱豆自己看书的样子很高尚,后来呢,是因为急诊微信号在她手上要写文章不得不学,买书是投入最少的,淘宝随便买点衣服都要几百块钱,而几百块钱的书够她消磨半年了。书架上有已经泛黄的席慕容的诗,这本《七里香》是她买过的第二套了,高中的时候很是迷恋了一阵子,还手抄了他的每一首诗,可惜第一本经过多次搬家找不到了。那时候,觉得满眼质朴执着的诗跟自己无望的暗恋严丝合缝的贴切,每念一次,心被撕扯一次,真是不堪的青春。现在看看,当时的自己是够荒唐可笑加中二,但是现在又好到哪里去?
靓靓把诗集扔进纸箱,跟一些旧杂志和旧报纸堆一块,放在门口,回头扔楼下回收箱里,都不要了罢。
吴天天打电话请她吃晚饭,靓靓一口答应了:“我要吃前门吴家的小烧烤。”
“能找点贵的吗?我也难得请你吃饭。”他很有自知之明。
“那就帝王蟹吧。”靓靓不客气的说:“我知道北山路有一家帝王蟹,我换件衣服就过来。”
“反正某人前几天刚给了我赌债肉偿的夜班费,吃去呗。”说的是靓靓,急诊谁都不乐意上夜班的,找同事代是要付费的,时价都涨到一千五一个了,她实在上不动了,忍着痛把最后欠的两个班按照急诊市场价补了钱给吴天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