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基因学家,父母从事的也是生物基因工程方面的工作。
我从来不相信爱情。
在我的观念里,爱情就是荷尔蒙、多巴胺、肾上腺素催生的一种低级情绪,它会让人丧失理智,变得脆弱、感性、情绪化、理想主义、多愁善感、不可理喻,甚至疯狂。
就是我上一个小前女友形容自己用的词,恋爱脑。
我会恋爱,但不会爱。
大部分前女友离开我的原因是“你不爱我”,这让我觉得可笑,我的表现堪称二十四孝男友,爱不爱,重要吗?
让我印象最深的不是这些离开我的女人,而是我先提分手的一位周小姐。
当时我也快三十了,想找一个基因完美的女人孕育下一代。
我见到她的时候,她的皮肤丝滑如绸,没有一丁点的皱纹,声音、气质也是丝丝如绸——这让我以为她一定很年轻吧。
最完美的是她的五官,三庭五眼、黄金比例。
在生物学上,脸部长得均匀的人往往大脑发育更好、身体更健康、免疫力更强——就是基因更好。
她好像也挺喜欢我。
但是我准备求婚的前一天知道了她的真实年龄比我还大得多,我告诉她我们不能继续交往了。她看上去很伤心,我也很抱歉,但是我必须找到更年轻的母体孕育我的后代。
也有知道我不爱她还留下来的,但我发现不介意你不爱她的女人要么是太爱你、要么是不爱你……可惜我的魅力还没有大到让她们成为前一种。
如果非要说前一种爱我到不介意我不爱她的女人有谁,那恐怕只有我的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