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吧,其实狩族部落‘会’种田这件事情,从一开始都是有迹可循的。
且不说野地上的长的那些狗尾巴草(划掉),曜日一直说的也是焰族更加擅长耕作,而非只有焰族会耕作。
况且想想也知道,人作为杂食性动物,是不可能只吃肉的——那样会得坏血症的。
只是方问穿越的时机恰好是在夏季,储存的作物已经全部吃完了,瓜果也还没成熟,所以才会以为狩族部落真的只吃肉。
经过方问的了解,他已经差不多确定,狩族部落种植的是小米,也就是曾经的五谷之首——粟。
在没有石磨发明之前小麦就不要奢望了,同样,在学会精耕细作之前,水稻也别妄想,也就只有耐寒耐旱耐贫瘠的小米才能经得起原始人民的折腾。
可就算如此,任凭杂草疯长和小米长在一起还是过分了啊喂!
方问忍了又忍,还是没忍住:“你们就是这样种小米的?这能长得好?”
知天巫师沉默片刻:“事实上,这些年长出来的粟米一年比一年少,为此我们试图打探过焰族部落,但也只知道他们每年都会烧掉一片森林,无论多遥远的部落都看见他们燃起的火焰……这也是焰族部落名字的由来。”
方问心下有数,看来焰族部落不仅已经熟练掌握了刀耕火种,更学会了轮耕。
方问提问:“所以,你们为什么不学他们?”
“学什么?”知天巫师有些迷惑,“学习他们烧森林吗?这当然不可能,如果森林被烧毁了,我们要从哪里捕获猎物?”
好吧,方问算是明白了。
知天巫师看了方问一眼,若有所思:“祭司难道有信心让粟米增产?”
“相当有信心。”方问点点头,他当场就给出了一个最简单,也最直接的方案:“首先,我们要把小米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