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都别闹,先别起哄,帅不帅的倒无所谓,我就是想听他唱一下歌。”
听众反映如此热烈,是叶开没想到的,不过好在他是个混江湖的老油条,早不是被随便调戏两句就会脸红的青涩少年了。
叶开没有半点害羞,反而是嘴角含笑,手指按在琴弦上,舒缓地弹奏起来。
柔美的吉他声在酒吧里荡漾,观众们一听抖愣住了,这前奏很是悠长婉转,但又跟其他歌曲不同,多了一分宁静之感。
此时此刻,坐在高脚椅子上,昏黄的灯光撒在他的身上,仿佛加了一层朦胧的滤镜,叶开闭上眼,吸一口气,深情唱道。
“当你走进这欢乐场。”
“背上所有的梦与想。”
“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。”
“没人记得你的模样。”
唱歌行业里,竞争最激烈的,莫过于组建乐队,不出名之前,开销大,回报率又低,赚不到钱就会饿肚子,为了扩展业务,什么歌都得会唱,什么歌还都得唱得好听。
至于那种专攻某个类型的乐队,要不是有贵人相助,要不半路就解散了。
功成名就,锦衣还乡自然万众瞩目,但通往成功的道路上,同样满是尸骸。
原本就是乐队主唱,加上脑海中的信息复制加持,叶开不仅将歌曲完完整整地还原了出来,甚至还青出于蓝,附加了自己的理解,沙哑且迷惘,略带彷徨和沧桑。
“三巡酒过你在角落。”
“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