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人研究了一番,第一案发地应该是在前面百米的位置,日记作者负伤走出百来米就躲在树后面,在最后写下绝命日记,然后迎接死亡。
但想要根据这点痕迹就找到怪物多少有点困难。
痕迹检验这门学科可还没有露头,更别提发展,兰斯对此也只能大概猜测当时的情况。
不过想要找到怪物靠的从来就不是他。
“不是四肢爬行,像是人那样站起来,类人形的脚印,但是发力的却是前掌又不像是人。
还有脚印前端都扣入了泥里,说明长有尖锐的爪子,看脚印得有蛮熊那么重,俺寻思怪物应该是大只佬。”
布狄卡作为一个猎手从小就被教导怎么捕抓猎物活动的痕迹,很快她就在那凌乱的现场找到了一枚印血脚印。
狗子菲格斯低头在案发地走动耸动鼻翼,很快就张嘴叫了两声,威廉姆听到之后也解释了一句。
“幸亏这几天没有下雨,菲格斯发现了奇怪的味道,一股浓烈的腐臭在空气之中飘荡但是找不到来源,就像是放了很久已经腐烂的尸体,只不过被血腥味遮掩并不明显。”
兰斯不知道威廉姆是怎么跟狗交流的,但是这股味道就是追踪的关键。
“很好!你做的很好呀!”兰斯摸出一条肉干给狗子递了过去,抬手撸了两把。
只不过这个时候那旺财见到却是凑了过来,看向菲格斯的目光满是凶狠,那嫉妒和敌意几乎要溢出。
“做事不见你,吃饭最积极!”兰斯抬手拍在旺财的狼头之上直接打断它的凶残。
旺财瞬间就呜呜的闭眼挨打,但就是不离开,还是将硕大的狼头蹭了过来。
“走开!”兰斯反手将狼头推开,“撒娇没用,想要加餐那就拿出点实力,菲格斯能嗅到,你也要可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