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斯也听着威廉姆的建议开始引导旺财开发嗅觉。
而旺财灵性很足,似乎听懂了兰斯的话,为了加餐他也是爆发前所未有的积极。
狼的嗅觉不会比狗差,只不过菲格斯经受过专门的训练,而旺财除去兰斯之外它不鸟任何人,在兰斯忙起来的时候自然没有人能管教它。
现在正好借此机会训练一下它追踪猎物的能力,它年纪轻轻怎么能躺平呢?
多掌握一些技能以后出社会也更容易混饭吃。
嫉妒和好胜心的驱使下旺财很快就摸索到了兰斯的意图,开始捕抓空气之中残留的气味。
只能说有些事情就得是专业的人来干,很快布狄卡很快就在周边的灌木之上找到了沾染的血迹。
“老大快看!”
“没错,应该是杀人的时候沾染在手上,擦碰粘到上面的。”兰斯拎起一片叶子,上面的血迹早已干了。
同一时间威廉姆也开口补充了一句。“之前我还不怎么确定,因为两道气味混在一起,说明怪物离开的时候身上肯定是腐臭夹带着血腥,看样子怪物在杀人之后便按照原路返回。”
北边……兰斯看着指出来的这个方向,神情不由得有些奇怪,但很快便做出决定。
“走!”
兰斯大手一挥,朝着目标方向进发……
追踪是枯燥的,因为要随时提防可能出现的敌人,也是需要消耗很大精力。
加上茂密的丛林遮挡了阳光,整个过程无言且压抑。